受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2月2日15:00时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
1、宗地1: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大道中路(原酉师校片区)。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使用权面积约为9261.64㎡,产权证号为315房地证2012字第00521号,混合、出让用地。
2、宗地2: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大道中路(原酉师校片区)。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使用权面积约为9264.35㎡,产权证号为315房地证2012字第00522号,混合、出让用地。
3、宗地3:酉阳县桃花源镇桃花源大道中路(原酉师校片区)。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使用权面积约为14205.01㎡,产权证号为315房地证2013字第00009号,商住、出让用地。
整体拍卖保留价:13730.3万元,竞买保证金:687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1月30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帐户,并于12月1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抵押,有其他法院查封,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宗地土地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外 “五通”,宗地红线内目前有原酉师校尚未拆除的建筑物以及操场、围墙、亭廊、树木、花草等附着物未通平,建筑物大部分处于空置状态,部分有人员居住,未能核实是租用还是无偿使用,或其它使用状况,还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3、该宗地规划限制条件: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筑容积率不得大于4.5 ,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5% ,建筑限高不大于100米。其它详情见“渝酉合字(2012)007号”出让合同。
4、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9、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79238007
重庆联交所渝东南分所地址:黔江区彩虹路184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79312866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