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3月17日10时至2014年3月17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cGd01Y&user_id=1656917564,户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奔驰牌S320型小型轿车壹辆,制造商为戴姆勒股份有限公司,该车牌号为云A949HR,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核定载客为5人,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识别代号后6位:351432,发动机号:10499412083160E10,自动挡,车身颜色为黑色,发动机排量为3199ml,注册登记日期1996年1月27日,里程表已经更换,目前显示已行驶里程34555公里,检验有效期至2011年7月31日,已过期。保险终止日期至2012年3月23日,已过期。
二、变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17日,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采取上述变卖方式未成交的,在剩余变卖公告期内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先到者得的方式以保留价进行变卖。以变卖保证金先汇到法院帐户作为认定标准。
评估市场价:5万元,变卖起拍价:2.65万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 年3月13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在正式变卖日前两日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如有罚款、养路规费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3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000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须分期支付:即于2014年3月24日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330104016000103835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 0571-87393153、87393155(陈法官、朱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