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F68669吉利牌小轿车一辆司法拍卖司法拍卖公告
受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3月7日15: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渝F68669吉利牌JL7153D小轿车一辆,据评估报告显示:发动机号为B1NE03985,车辆识别代号为LB37824SXBX005723,登记注册日期为2011年6月29日,表显示行驶里程为35867公里。拍卖保留价:2.552万元,竞买保证金:0.2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停放地(巫山县公安局内)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3月5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并与3月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据委托法院出具的裁定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及标的移交时涉及所需缴纳的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等(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违章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涉及标的物所有应补交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该车行驶证及车辆登记证书未提取到,有两次违法未处理完结,违法记分9分,罚款220元,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3、标的物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情况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5、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58359072 程先生
重庆联交所渝东分所地址:万州区周家坝天城大道861号A 3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58552996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247、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