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知识 > 经典案例

拍卖来的店面 和说好的不一样

来源: 网络   发布时间: 2014-05-28 10:56:51 点击量:

    拍了间店面,打算装修之后开张做生意,哪知20万元押金一付,到了实地一看,才知道实际店面和拍卖时约定的,根本不一样。最近,冯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82654321向“法律百事通”求助。
  去年1月份,冯先生通过一家拍卖公司拍下了两间店面。据冯先生说,拍卖前,拍卖公司向他出示了店面的图纸。拍卖成功后,双方也签下了拍卖合同,店面总价114万元,冯先生按照合同约定,先支付了20万元押金。本来成功拍下店面的冯先生满心欢喜,但到了店面实地转了一圈,却再也开心不起来了。“和图纸上的差别挺大,面积缩水了,店面格局也和图纸画的不一样。”冯先生说,原本准备装修后开店经营,但现在因为这些出入,他认为,会对自己今后的经营造成影响。
  去年整整一年,冯先生与拍卖公司展开了长达一年多的“拉锯战”,但协商一年的结果,拍卖公司只同意将不足的面积折成现金返还给冯先生。“这样的赔偿我不接受。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我能要求索赔吗?”
  浙江法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韩美琴、徐跃告诉冯先生,根据我国《拍卖法》,拍卖人、委托人违反规定,不向买受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如果是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因此,如果冯先生店面的面积和结构等问题属于拍卖标的的瑕疵,而且在拍卖前没有得到相关说明,冯先生可以向拍卖公司、委托拍卖人要求赔偿损失。
0/250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