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业务从目前形势分析已经不能再也不可能再成为拍卖公司的主营业务了。具体说明已在本站前文“法院业务不能再成为拍卖业务渠道的唯一出路”阐述。那么对于广大拍卖公司,从哪发现新思路,拓展新的业务渠道呢?
我们可以从中国改革开放的经验中发现历史发展的轨迹。计划经济时期,工厂和公司都是国营的,按国家计划生产,按国家计划分配。然后这种模式下是不能创造财富的,也不利于公司做大做强。这些企业最后在改革的浪潮下破产倒闭。那我们拍卖公司是不是可以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借鉴经济运行规律呢。
目前,拍卖公司过于依靠单一的法院业务,是不是也和过去国营经济一般呢。改革开放为计划经济下的企业寻找了条的新思路,中国经济实现了腾飞。原因何在?关键还是把握了经济发展的新走势,把单一的计划生产为目标改为去广大的市场寻找商机。同样,我们拍卖公司是不是也应该把业务的方向适时的转向社会资源呢。
法院这个“奶妈”已经扛不住如此之多的拍卖公司的生计了。社会资源对于拍卖公司来说却是是个难以开拓的艰难市场,但是一旦走出了第一步,后面将成为拍卖业务的重要支撑点。例如高速公路的广告牌拍卖,上海国拍的小轿车牌照拍卖。这些社会资源之所谓后来成为了这些拍卖公司的特色业务,也是他们早期花功夫开拓的结果。法院的业务是有限的,而且随着入围拍卖公司的增加,单个拍卖公司分到的羹将越来越少。如果把法院业务比作是湖泊,那社会资源将是海洋。这里面有无穷无尽的商机蕴含在里面,拍卖作为一种独特的资产处理模式,不但将资产交易中的“公平公开公正”发挥到了极致,同样这种新颖的模式还能作为新的营销手段实现对象产品营销推广的新功能。
从实际出发,社会资源开拓面临无从下手、开拓市场难的局面,同时确实法院业务还能在一段时间内支撑拍卖公司,这使得我们没有足够的紧迫感,但是有长远眼观和危机的意识的人都可以发现,这条路是走不远的,同样也是越走越窄的。万事开头难,万里长征第一步一旦迈开,后面将是拍卖业务的新局面。(作者: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