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对《拍企资质》评定,连续发表10篇解读文章后,从本篇起将连续发表对申报《拍企资质》的一些感想、体会,供拍卖行业的同仁们参考。
第一篇 建立完整的拍卖管理制度
这次中拍协对拍卖企业管理制度这项内容的评分,可以说是充分相信拍卖企业的申报,要求不是太严。虽然这一项的分值都能算上,并不能说明所有申报拍卖企业制度、建设都到位了。
据了解,有不少拍卖企业在规章制度方面,是个比较突出的薄弱环节。有的拍卖公司规章不全,有的是刚成立拍卖公司时建立的,多年未作修改和完善,还有的拍卖公司是从其他拍卖公司整套资料搬过来的,还有的没有建立规章制度。
究其原因,一部分拍卖公司认为,拍卖主要是做业务,多做标的才能赚钱,制度是空的;还有部分拍卖公司认为,小小的拍卖公司,总共4、5个人,开个会什么事情都解决了,有事当面交代,用不着还建什么规章制度,那是几十人,几百人大企业的事。
殊不知,企业哪怕两三人,就不是个体,是个有法人地位的企业。两个人以上的企业,就有一个管理问题而不是1个人的个体户,自己管自己。既然是个企业,就涉及到经营业务,涉及营销,涉及财务、资金,涉及税收,涉及人员。企业虽小,五脏齐全,企业的方方面面,都有一个管理问题。如何管理,依据什么管理?管理的内容是什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是什么?口说无凭,口说无效,口说变数太多,随意性较大。这就说明建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制度,是我们企业运作的基础工作。
为什么有的拍卖公司经营业务中老出差错,甚至委托方对我们有不信任感,在行业内外做不出好的口碑。虽然只有几个人,凝聚力也不强,尽是老总一个人东奔西跑,很重要的就是没有完整的规章制度这个规矩。
有了规章制度,就有了规矩,一切按规矩办事,做事就顺多了,扯皮现象也大为减少,工作中差错同样会减少。(作者: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