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拍卖企业资质等级评估与划分》的专业化水平一项中规定,社会委托业务的年平均拍卖成交额在5000万元以上,计2分;年平均成交额8000万元,计3分;年平均成交额1.2亿元,计4分。不分类别按成交额统计,该标准太单一。
一是拍卖标的类别属性,决定成交额大小,如房地产标的,一套住宅至少五六十万元,一幢办公房,几百万、上千万都有,如果是企业厂房拍卖,大的标的都在几千万元。如果是车辆,标的小的几千元,几万元,拍卖10多万元的车就不错了,再如机器设备,小的几百元的也有,大的几千、几万。真正大的标的就是土地拍卖,一个标的就是上亿,几个亿、几千万的几乎没有。再就是艺术品拍卖,一场拍卖会成交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二是难以真正考量拍卖公司的专业化水平。在全国而言,拍卖土地、艺术品的大拍卖公司不多。就江苏而言,土地拍卖还控制在土管部门,艺术品年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10家,年成交额超过亿元的不过5家。多数拍卖公司还是常规民品为主,如车辆拍卖,还有现代书画、收藏品等艺术品拍卖。就车辆拍卖,全年拍20场,每场成交100万元,全年成交额2000万元,应该做得相当不错了,但离5000万元第一档还差3000万元。
建议,下次修改拍企资质评定时,按标的类别,确定不同档次和标准的计分考核办法,以调动拍企向专业化经营的积极性。(作者: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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