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的拍卖场所和统一的拍卖平台,为何半年过去了,迟迟未能推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未能协调动作。
从最高法院到省高院、市中院都要求各市建立统一的拍卖场所和拍卖平台,具体工作由谁主抓?哪个部门具体落实?没有明确。因为《拍卖新规》主要指的是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而不是包括政府部门资产、社会资源等其他标的。商务部门自然觉得要看法院的动作和意见,工商部门对拍卖活动监管,不是行业主管部门。当然只能敲边鼓,拍卖协会一直都在做工作,与法院沟通,向商务部门汇报,但协会不是行政机关,没有决定权,各地拍卖公司都十分着急,但没有牵头人。即使有了牵头人,要协调所有拍卖企业动作一致,也无能为力。纯粹凭企业老总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做工作,但拍卖企业各有想法,要统一挺难。
最高法院、商务、国资、证券四部门去年就联合起草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在去年底发到相关部门,但至今没有下文。
把拍卖协会、特别是拍卖公司夹在中间,不知究竟怎么办,本来今年的拍卖标的与往年比,已大幅减少,如今又多出了场所和平台建设问题,不知如何落实。
眼下,已到了商务、法院及协会等相关部门和组织携手起来、互相配合、统一行动的时候了,尤其是商务部门应在统一行动中发挥牵头、协调和组织职能,具体工作授权各省、市拍卖协会操作,没有行业协会的市可由商务局操作,或尽快成立拍卖行业协会,或由筹建拍卖行业协会的发起人先行开展工作。只有真正做到职能明确、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人到位,才能使统一场所和统一平台建设工作迅速而有效地开展起来。(作者: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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