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上海实现了统一拍卖场所和网络平台,北京、广西等省市也在统一场所和统一平台拍卖,其他省市也在建立统一场所和统一平台,但真正落实到位、真正运作的并不多,不少省市还在观望。
究其原因?一是去年9月最高法院出台的《拍卖新规》,对统一场所和统一平台由哪个部门扎口,哪个部门负责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今年3月出台的补充规定,也没有明确的说法。以致不少省高院在这种情况下也没有指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市级法院更是在等省高院的细则。二是没有牵头和实施部门。尽管各省拍卖行业协会一直在积极努力,争取尽快建设统一的场所和网络平台,但得不到法院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认可,就无法具体操作。三是资金难落实。有的市从租场地到装修再到添置硬件设备,花了几百万元。就算找一个300平米的房子,租金至少10万元以上,装修至少10万元,硬件设备5万元,如自己配置服务器再加7万元。建成一个拍卖中心至少投入30万元以上,经济发达地区拍卖公司多,10家、20家拍卖公司分摊,每家2、3万元。如果是拍卖公司少,业务做得不好,确实增加了拍卖公司的负担。
这三个问题不解决,建立统一场所和网络平台的工作就很难实施,现在是2012年4月底了,就是现在开始装修、至少两个月后运营,何况就全国而言,绝大部分城市至少还未启动。江苏的动作就算走在前面了,也只有南通在3月30日已正式运营,常州装修刚完工,其他城市连地方还未最终敲定。(作者: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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