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拍房网对全国众多拍卖公司了解,不少拍卖公司2012年还是寄希望使用网络拍卖系统,为的是图方便、图简单。
网络拍卖不需要拍卖现场,不需要花3-5万元添置硬件设施,省事省心,实际上这样做是拍卖公司单方面想法。
据拍房网与全国众多法院沟通了解,得到的信息是与拍卖公司的想法完全不同。
更多法院要求拍卖公司执行《拍卖新规》第四条,即统一场所交易。只有实行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法院才能从网上了解拍卖公司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全过程,以真正达到监管目的,而纯网络拍卖则无法达到监管效果。
据已了解的几个省高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中,都明确要求每个市必须有统一的交易场所,有的对场所面积,硬件设施都有具体标准。
因此,拍卖企业必须依据《拍卖新规》和从法院监管的要求出发,尽快建立统一的交易场所,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以满足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需求。同时,在全国物色和选择功能完善、安全有保障、服务有保障、技术有保障,且操作简便的网络与现场同步拍卖系统。
如果现在不做准备,真到正式实施的一天,必将措手不及,无所适从。(作者: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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