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拍卖新规》第二条规定,参与司法拍卖业务的拍企必须达到一定资质等级。目前,这个资质等级只有中拍协评定的A级、AA级、AAA级这三个级别,而这个资质等级又成为全国5000多家拍企能否准入的条件,全国有资质的拍企为1328家,其中A级793家,AA级442家,AAA级93家,既然准入需要这个条件,可见这个条件的重要性,对于众多拍企来说是一条生命线。
首先,必须改变单一的行业制定等级资质标准为多部门联合制定。
中拍协从2000年开始,对拍企资质等级标准也修改完善了两次,评定也连续进行了三次,对促进拍企和行业整体素质和规范运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全国众多拍企自觉踊跃参与评定,同时在每次中拍协组织的资质评定征求意见会上,不少拍企也提出了改进和完善意见。如今资质等级已上升为拍企的一条生命线,仅是行业协会制定存在单一性,无法成为评定一个企业好坏的完整考核标准和体系。《拍卖新规》明确规定“必须取得政府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并达到一定资质的拍企可自愿报名参加人民法院的拍卖活动”。显然,资质等级条件和标准的确定,应由政府管理部门,现在多省市的商务厅、商务局牵头和组织,工商、法院参与,拍卖行业协会当然也积极参与,也可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授权,具体组织资质等级标准的起草。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和法院共同参与制定的资质等级,才更具有权威性,更具说理性,只有拍卖行业参与制定资质等级制定,才更具可操作性。
其次,动员和组织更多拍企参与资质评定。
资质评定标准出台并开始评定前,应由商务部门向每个拍企发出参评通知,让拍企对照条件和标准,够格的就申报,不够格的也知道差在哪一方面,积极创造一下申报条件。
第三,多部门联合评定拍企资质等级。
商务、工商、法院多部门对拍企资质等级联合评定、联合把关。市级商务、工商、法院负责对评定分值把关,国家商务部门把好最后一道关。在评定过程中,应充分征求拍卖行业协会意见,拍企的经营情况拍卖行业协会最了解,这票非常重要。
第四,全社会公示制。
拍企资质初定后,先通过网络、报纸公告拍企名称和等级资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社会举报,以对拍企认真负责的态度,一一查实,并将结果通知拍企。
只有这样,才能使登上资质等级光荣榜的拍企,经得起检验,未评上资质等级的拍企输得心服口服,再也不猜疑这个通过关系评上的,那家经营业绩有假,那家明明不如我,怎么也成为A级资质拍企了呢?(作者:潘振华)
相关新闻: 第一篇 拍企自愿参加司法拍卖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