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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在地市级城市成立拍卖行业协会的重要性

来源: 拍房网   发布时间: 2011-11-09 08:51:45 点击量:

        时近年底,很快,2011年就要过去了,可以说,即将过去的这个年份,我国的拍卖行业很纠结,在经济形势非常恶劣且很不明确的大环境下,各权利方、利益者、相邻行业加大了竞争力度,整个行业利润下降,运行成本提高,行业在自身改革的关键时刻,面临着种种严峻考验。随着时针一点一点向年终划去,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拍卖、评估工作的若干规定》施行的时间越来越近,行业的反应也变得越来越强烈起来,最近,笔者几乎每天都要接到五、六个来自全国行业同仁的电话,讨论司法拍卖的委托,其中最为集中的问题有两个,一是网络拍卖的问题,一是集中拍卖平台的问题。临近大限,行业真的着急了。

        在电话交流的过程中,我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即来电话的,大都是地市级行业协会,而目前正在采取行动的也是地市级行业协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询问当地的拍卖行业有否统一的拍卖平台、拍卖网络系统。法院给了行业机会,于是,有协会的地级市行动起来了,没有协会的却只能束手无策。多年前,笔者曾经与不少地市级城市的同仁说起过在地市级城市成立行业协会的事,因为省级协会它管不过来。同时在我国,地市级城市作为一个十分重要且有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区域,在处理问题上,同样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不是说省市级协会不重要,就我国的省份而言,区域面积太大、各地市级情况差异同样很大,省级协会鞭长莫及。就因为中国太大了,区域之间经济、社会、人文、习惯、法治环境、领导水平、政府执政能力等情况不一,甚至相差何其远,在一地实施情况很好的做法,在另一地则可能完全没办法落实,因此想用一个模式贯彻于全国,那是唯心主义的作派,行不通。换言之,以司法委托拍卖为例,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拍卖必须具有网络拍卖、集中拍卖平台等条件。笔者以为,如果拍卖行业已经具有当地一流的公共拍卖平台和网络系统设施,而其他行业没有或者比不上,那么,就应该到这个平台或者网络系统,如果没有,或者是其他行业比你强,而你没有,则进它的场、用它的网。同理,如果这个地方的拍卖行业运作很规范,规模也较大,而其他行业规模、运作能力不及它,就应该选择前者,反之,则应该选择后者,这很正常,不应该舍本求末。因此,为了自身、为了行业,拍卖行业的同仁没有理由等待,待遇要靠自己争取的。其二,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包括地理上的优势,展开工作,争取权利的维护。因为地市级有其特殊性,因此地市级的行业同仁应该抛弃成见、分歧,求大同存小异,团结起来,抱团过冬,通过沟通、努力,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和生存空间,这完全可能实现,坐等只能待毙,窝里斗同样死路一条。其三,事实证明,在关键时刻,行业协会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实践中,政府部门或者委托方,它不可能面对每个企业一个一个与你交流,在市场经济不很健全的今天,在变化莫测的市场经济大潮中,要想与更多的权力机构或者政府部门对话,企业没有话语权,即便你有很多朋友很多、关系在那些单位,但是上不了台面。行业协会就不同了,因为它没有利益驱动,它只是个社团组织,而它的背后却是众多的企业。现在的问题是,省级协会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管你,你实实在在面临生存的危险,且不能等待,国际歌唱的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靠的是自己,因此,夹缝里求生存,在地市级成拍卖行业协会实在是太重要了。(作者:范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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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篇 成立地市级拍卖协会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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