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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石秀小区446㎡住宅楼三拍

发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 拍卖时间:01-10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张筱 关注: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10日10时至2017年1月1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泸西县中枢镇石秀小区1幢1-4层住宅楼,总层数为4楼,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46.33平方米,天井占地约21.58平方米,房屋外墙防水乳胶漆粉刷,房屋基础无沉降,墙体平直无倾斜裂缝,屋面无凹陷裂缝,无浸透现象。住宅周边建有停车场,绿化设施较少;道路、给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齐全;超市、诊所、银行、果蔬市场等公共设施配套齐全。红河实信司鉴[2016]房地鉴字第02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评估结论为129.3万元。第三次拍卖起拍价为104.733万元;保证金为15万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7年1月9日止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于2017年1月9日上午10点统一安排由申请人带领看样,过时不候。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该房产现被执行人居住其中,房产证及土地证均由被执行人持有,竞买人竞买成功后本院将依法强行腾房交付买受人。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买受人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蒙自明珠路支行,账号: 530016663510510071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3-3710115   18887313401(江法官)
    标的物交付联系人:何法官 0873-3710089
    举报监督电话:0873-3710010
    联系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中段(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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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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