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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城厢区西山小区B区2间住宅拍卖

发布: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1-21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向晔 关注: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21日10时至2015年11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坐落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28号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707室、708室及其应份土地使用权(含室内装修)。房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总层数:11层,所在楼层:7层,朝向:南北朝向,房屋产权证号:707室【莆房权证城厢字第C201101674号】、708室【莆房权证城厢字第C201101675号】,证载建筑面积:179.50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56.8平方米),土地性质:出让,用途:住宅。

    二、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以公开应价的方式进行变卖,有2个以上(含2个)购买人时以应价高者购得。

    变卖起价:一百二十万元,增价幅度:一万元。

    保证金:十五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11月19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2015年10月15日9时至11时为现场展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购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购买的,应于2015年11月13日11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购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变卖应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购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购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购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5年12月2日10时前将变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莆田市涵江支行,账号:1405010329022029505)。

    八、买受人应在2015年12月4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国欢东路1136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日内领取变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购买人在变卖应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购买人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0594-3558913,承办人:林振飞。

    举报监督电话:0594-3558912/339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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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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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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