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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广兴小区198㎡住宅二拍

发布: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5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17年9月14日10时起至9月15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尚占国与张美芹共同共有承德县广兴小区2幢住宅楼631室。建筑面积:198.88平方米,储藏间1间,建筑面积22.23平方米。该房产为复式住宅。拍卖保留价71.163万元。保证金70000.00元。增价幅度单位1000.00元。
    二、标的物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竞买人自行查看。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竞买人应按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操作规程在竞价结束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结算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为支付的将视为无效,他人所缴款项将退回原账户。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不得多人联合竞买。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标的物房屋性质不详,能否办理房地证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3、标的物面积以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转移、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买人负担。拍卖标的移交时和之前涉及的税费、物业、水、电、暖、气、罚款等欠费由竞买人负担。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法院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竞买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自行审核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
    6、竞买人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10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确认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10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确认。
    五、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间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的姓名及竞价账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竞买价款全额汇到法院指定案款账户(户名:承德县人民法院,开户行:河北银行承德县支行,账号:1304150000005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退还原缴款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上述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6、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拍卖,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7、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咨询电话:0314-3118968
河北省承德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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