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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尚东阳光108㎡住宅拍卖

发布: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30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10时至2017年8月31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尚东阳光雅苑阳光四街5号504房,建筑面积:108.1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82.91。
    起拍价:1347799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22-2870
    咨询看样:18988936606区先生(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8月21日下午3时,集中地点:增城区新塘镇尚东阳光雅苑阳光四街5号504房。有意看样者请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8988936606,看样报名截至看样前一天。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六、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1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11011 9981 6960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6)粤0106执7931号。
    七、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20-83008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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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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