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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区新华大街南147㎡住宅拍卖

发布: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26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26日10时至2017年6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大街南、中山大街北侧3#住宅楼6层708号,建筑面积为147.07平方米,2室2厅2卫,房屋楼层6层,最高26层,房屋朝向为南。
    起拍价:591.1037万元,保证金:11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拍方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 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7月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320068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123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10-81553851、010-8155394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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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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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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