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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华任尚品小区111㎡住宅拍卖

发布: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3-20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20日10时至2017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济宁城西北,济宁市金宇路北、济安桥路东,亿丰时代广场、亿丰商品批发城对过,小区门口有公交站:2路、19路、29路、36路、361路、106路、302路公交线路通往市区各处,另有C607、C619两条通往嘉祥、汶上的城际公交线路站点。总层数为17层,高层住宅,钢混机构,建筑面积为111.97平方米。内部安装电梯,共有2个单元,为两梯三户,东户与西户南北通透,中户南北不通透。外墙保温,防盗门,内墙涂料,水泥砂浆地面,塑钢窗,无内门。小区内水、电已开通,燃气、供暖仍未开通。均为毛胚房,区域内基础设施不完备,未达到竣工验收及入住标准。
    标的物现状:该房产因未竣工验收,暂不能办理相应的产权证照手续。本院给买受人出具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该房产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起拍价:41.2676万元,保证金:8.2万元,增价幅度:82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3月3日起至2017年3月19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4月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洛阳市经贸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6730401130000021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山东志信房估字(2015)121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379-63369632(陶法官)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展览路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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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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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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