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1月6日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会开始时间10时,拍卖标的物为,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宝马730Li牌小型轿车、桑塔纳牌小型轿车、江淮瑞风牌小型普通客车、ZL50D型装载机、柳工ZL50C型装载机,拍卖保留价184100元,竞买保证金20000元。
二、本次拍卖会开始时间10:30分,拍卖标的物为,根据评估报告显示,200KW柴油发电机组、44根6寸无缝钢管,拍卖保留价15500元,竞买保证金2000元。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4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四、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 2017年1月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账号:0406000129300010640,开户行:工商银行邢台市桥东支行以到账为准),并凭银行出具的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一以邢台盛金机动车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中出具的实际数据为准,标的物二以河北卓勤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中出具的实际数据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邢台中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法院监督电话:0319-2236253
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0319-2686158 郭春雷 18713979696
邢台市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0319-3099799 吴记辉 15933371768
地址: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中兴西大街459号)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