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4套商铺拍卖
发布: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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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14日10时至2017年8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华路23号附11号、附12号、附13号、附14号商业用房。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房屋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华路23号附11、12、13、14号商业用房,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收益;2.该次拍卖对象证载地址为广安市广安区建华路23号附11、12、13、14号,目前租作劳亚尔防水的房屋;3.据承租方提供的《收据》复印件,拍卖对象已租赁,租赁期2016年5月30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并已交纳上述租期内全部租金。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21.07万元,起拍价:115.0165万元,保证金:115016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安排)。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806-418。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在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8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8月2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丰都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行:重庆市三峡银行丰都支行;账号:0160014400000032)。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重庆易槌瀛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806-41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3-70712944;
法院监督电话:023-70720989;
联系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39号。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