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凌江虹缘A幢4套房产拍卖
发布: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10日10时至2017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简阳市简城镇五友路一段5号(凌江虹缘)A幢19楼5号、6号、7号、11号房屋(总建筑面积197.16㎡)。第一次整体拍卖起拍价:126.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简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简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23日9时起至2017年1月6日12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请有意向竞买人与委托法院预约看样时间。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简阳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行:农行简阳东升路支行
账 号:22740201040003559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28-26155635
法院监督电话:028-26157727
联系地址:四川省简阳市河东新区人民路395号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