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于 2016年11月11日15:30在蓬溪县人民法院5楼会议室使用四川省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信息系统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网络与现场同步竞价(电子竞价或互联网络竞价)拍卖:
一、 拍卖标的:
标的2、位于蓬溪县鸣凤镇新建街一层商住用房及土地,建筑面积约86.5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571.20㎡。参考价:25.2万元,保证金:3万元。
二、即日起上述标的实物在现场展示,相关资料于2016年11月7日至10日在嘉诚拍卖公司展示、查阅。
三、请竞买人于2016年11月10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蓬溪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蓬溪支行;帐号:51001677208051504610】,敬请竞买人于拍卖会当日11:30之前,凭保证金收据及竞买人有效证件、印章等资料,在蓬溪县人民法院5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请标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如有意购买,须按上述规定交纳保证金后持相关证明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并于拍卖当日参加竞买,否则视为弃权。
五、联系电话:028-86645568、18980878903、13550060667;
嘉诚拍卖公司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78号建设大厦13楼;
法院监督电话:0825-5435380;
四川省工商监督电话:028-86523456;
四川省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