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北桥大厦一梯118㎡房产拍卖
发布: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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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9月20日10时至2016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潮州市湘桥区春荣路北桥大厦一梯201号房地产一套,建筑面积118.89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列:粤房地证字第2012019435。该房产已于2014年1月8日办理抵押登记。
评估价:37.8546万元, 起拍价:37.8546万元, 保证金:4万元, 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9月5日起至2016年9月16日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拖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由本院出具相关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相关裁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0月1日前(拍卖成交10日内)通过银行转帐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帐户名称: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潮州分行,账号:630165564621,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4)潮中法执字第34号拍卖款],并将缴款凭证传真至我院(传真电话:0768-2391015)。我院在确认款项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我院领取拍卖款的收款收据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院咨询电话:0768-2392744(执行局);0768-2392795(司法委托室)。
法院监督电话:0768-2391631。
联系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州大道南端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司法委托管理室。
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