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36号32-1幢3-18层151套房产 |
| 项目编号 | GR2015TJ1000347 |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36号32-1幢3-18层151套房产 |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5-08-31 |
| 资产评估值 | 13,586.750000(万元) | |
|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 13,586.750000(万元)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挂牌日期 | 2015-10-30 |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11-26 |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36号32-1幢3-18层 | ||
| 房地证号 | 详见附页 |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 4608.2 | |
| 附属设施 | 无 |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 7980.14 | |
| 设计用途 | 非居住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 租赁情况 | ||||
| 批准单位名称 |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次数3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500.000000(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 | 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 |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网上支付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资格确认后,意向受让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将500万元保证金支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内。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缴存的保证金等额转为交易价款。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未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规定期限内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下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将交易余款一次性支付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 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进行竞价的,或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③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5、本项目整体转让,不接受拆分受让。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房产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标的房产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详见《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隆晟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王女士 | 联系电话 | 13752316051 |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