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4月21日10时至2014年4月21日22时止(延时除外)在苍南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浙C5150W,车身颜色为黑色。排量2.0L。自动挡带天窗,一键启动。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检验有效期止2014年3月底。保险终止日期为2013年3月26日。车辆型号为SH53S1H。车架号为JF1SH52F1AG142243。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载5人。车外廓长/宽/高:4560/1780/1700.环保达标:欧四。燃料种类:汽油。其他情况:左右两侧后车门有多处轻微划痕,右车头护栏与车灯处有轻微断裂,车辆底盘较好。里程表显示42260公里。目前有两次违章未处理。(以实物为准)
起拍价:900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21日(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车辆停放点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存在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4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1日前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苍南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 0004 0285 037)。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38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7-68708986 0577-68638561
监督电话:0577-64718620
联系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382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苍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