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定于2014年2月19日上午10时在大连市西岗区花园街50号2-2-1室公开拍卖下列拍卖标的物:
标的1:辽B371A5号奔驰轿车一台,标的物评估价为人民币604,800.00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展示地点:大连市西岗区交通队停车场。(第二次拍卖)
展示时间:2014年2月11日至2014年2月12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2月18日下午3时前持有效证件将保证金存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人民广场支行、账号:0610014400000220 联系人:
请侯伟传、高来成、金锦玉、李相国、吴艳熙、孙吉东、李泽惠、王锡敏、张德花及相关权利人派人参加拍卖会。
大连北方拍卖行有限公司
公告刊登于2014年1月23日《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