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鹿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10点在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本行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C6G666尚酷牌小型轿车,初登记日期为2010年4月,发动机号:GAV155358,起拍价:12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5月16日下午4点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保证金缴入账户:温州市恒大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7335810182600017811),到鹿城区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大厅财务部开具保证金收据,再凭此收据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拍卖成交,保证金充减拍卖款;拍卖不成,保证金即无息退还。
注:1、届时请上列标的物的执行当事人、物权担保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到场,否则将丧失相关权利(其中优先购买权人须到法院办理享有优先购买权书面材料)。2、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标的物终止拍卖。3、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4、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调整范围。
登记时间:即日起至5月16日下午4点止;登记地点:温州市车站大道华盟商务广场1402室。
四、联系方式:0577-88922299 85699333(双休日照常) 法院监督:0577-88997737 工商监督:0577-8823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