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C9063B丰田小轿车一辆,注册登记日期:2011年1月,起拍价9万元。(案号:2013—561号 保证金9仟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5月16日下午4时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及标的竞买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和资料。拍卖成交,保证金抵成交价款;拍卖不成者,保证金无息退还。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为准。标的保证金帐户: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帐号:201000026329795000001;开户银行: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科技支行-执行款。
1、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人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
2、以上标的物以展示现状为准,面积均以产权证上记载面积为依据,如有差错,以委托资料为准。
3、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对某一标的中止(撤回)拍卖。
4、拍卖标的如有违章建筑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5、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
6、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
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5月16日下午16:00止(工作日),在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502室。
四、联系方式:0577-86051966 86072058 法院监督:88018328(中级法院) 86555617(龙湾法院) 工商监督:896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