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10日上午十时在金华市双溪西路191号恒丰大厦12楼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浙G13310重型罐式货车一辆,起拍价9.8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在标的物所在地预展。
三、注意事项:
即日起至拍卖会前在本公司接受报名、咨询,保证金须在2013年5月9日16时前交入指定账户[1号标: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0188990013000006,金华银行],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可参加竞买。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注:请上述标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担保物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上述标的撤拍,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四、联系方式:0579-82380149 13819991066 监督:82468679、82190823
浙江方圆拍卖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浙江诚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