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湖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01月09日下午15时在金湖县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DP3399马自达牌轿车一辆,购置于2011年1月。车辆型号为CA7201AT4,评估价格为82479.9元(不含年审、保险、违章等因素)。
二、拍卖咨询、标的展示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01月07日17时止。报名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向金湖县人民法院缴纳竞买保证金1万元的收据,标的展示地点为金湖县人民法院。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承担过户的相关费用,成交价款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齐。
三、报名地址:金湖县健康路29号三楼
联系电话:0517-86856888、18915198888(韩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