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月7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J8433C马自达小型机动车一辆,登记日期2010年1月15日,起拍价5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5日。
三、注意事项:
凡竞买者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凭据(保证金缴入户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农行椒江解放路支行,账号:910201040001003—000)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竞得者拍卖结束后三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6日下午4:30时止,报名地点: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171号(东港大厦13楼)。保证金缴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月5日(法定工作时间,到账为准)止。
注: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6-81837015 88529688 法院电话:88884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