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 4月7 日14 :00 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整体变卖,若在2011年4月7日无人竞买,则从2011年4月8日至2011年5月17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标的物位于丰都县三合镇丁庄溪村四社重庆力山大实业有限公司的第二栋厂房,建面约2264.96㎡(房权证306字第005339号,其中66.9㎡无证)及竖直划线至堡坎底端所涉的工业划拨土地使用权5492.28㎡、附属物(树木等)、构筑物(花台、水池、货棚等),整体变卖保留价为:399.168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40万元。
二、变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1年4月 6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招商银行涪陵支行;账号:123904879510601),并于2011年 4月 6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事由: 1、标的详细清单请到重交所涪陵分所咨询。2、此次变卖标的物无法进行交付。3、标的面积以权属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4、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交所涪陵分所地址: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