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1月21日10:45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九龙坡区西彭镇帽合村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及600型药用铝箔印刷涂布机1台、光电纠偏1台。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中建筑物的建面约748m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067 m2,土地用途为工业生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105字第11166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巴国用(94)字第0351号。拍卖保留价:116.745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2年11月19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并于2012年11月2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中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请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2、标的中的土地上除已办理产权证建面约748m2的建筑物外,另有部分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未办理产权证的建筑物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3、标的中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4、标的中的机器设备移交时以现场的实际数量和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数量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拍卖佣金不作调整。
5、标的中的机器设备移交时所涉及的保管费、搬运费、拆卸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中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等)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8、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63621526 63621935 张老师 甘老师 QQ号:421095005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五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68159896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