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 2 月23日 14:00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涪陵分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重庆市涪陵区江北办事处来龙村涪陵民生陶器厂位于涪陵区江北办事处小拱村五社1、2幢工业用房地产。据《评估报告》显示,建面约1454.44㎡,《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9810201、981020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涪市国用(1995)字第0077号,第1幢房屋证载用途为综合用房,第2幢房屋证载用途为食堂,土地证载用途为陶器生产,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征用,经实地查看现空置;
2、打砂机、球滚机、发电机组及窑边厨房食堂、配电房等机器设备及构筑物(标的清单请见下表)。
整体拍卖保留价:83.25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 2 月22 日(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涪陵支行;账号:123904883910501),并于2012年2月22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交所涪陵分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2中构筑物存在不能办证的风险,请竞买人自行评估,其风险自行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土地、构筑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且移交、办证及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其他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标的2中机器设备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确定的数量及现状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且移交时所涉及的运输费、拆卸费及相关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72385902 崔老师
重交所涪陵分所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44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72812883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 67673497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窑 炉 房 |
平方米 |
548.8 |
2 |
窑边厨房食堂 |
平方米 |
42 |
3 |
铁架烘干楼 |
平方米 |
103.90 |
4 |
配电房 |
平方米 |
16.8 |
5 |
打泥房 |
平方米 |
51.36 |
6 |
打泥房 |
平方米 |
51.36 |
7 |
压坯房 |
平方米 |
37.8 |
8 |
老厨房 |
平方米 |
21 |
9 |
综合楼 |
平方米 |
201.6 |
10 |
老厕所 |
平方米 |
168 |
11 |
底楼后:保管室 |
平方米 |
50.4 |
12 |
一层至二层之间夹层 |
平方米 |
546 |
13 |
彩钢板结构 |
平方米 |
378 |
14 |
打砂机 |
台 |
1 |
15 |
球滚机 |
台 |
2 |
16 |
一号球磨机 |
台 |
1 |
17 |
二号球磨机 |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拍卖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