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1月11日14:30开始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变卖,若在2012年1月11日无人竞买,则从2012年1月12日至2012年2月20日期间,采取先到者得的方式进行变卖(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1、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荣军路旁的工业房产(建面共计约13388.69㎡)、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共计约30432㎡,工业出让地)、办公用品及设备一批(天然气调压柜、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组、套电箱、抽水机等)。房地产权证:204房地证2009字第11064号、11066-11071号,包括彩钢棚、蓄水池、烟囟、厂区围墙、条石堡坎、厂区大门、电动伸缩门,变卖保留价2320.60262万元,竞买保证金464万元。
2、机器设备(玻璃制品烤花炉等)一批,变卖保留价287.730908万元,竞买保证金57万元。
3、产品(酒瓶、瓶盖等)一批,变卖保留价55.33978万元,竞买保证金11万元。
以上标的整体变卖保留价:2663.673308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520万元
二、变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1月10日(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合川支行南新路分理处;账号:50001153700059066666),并于2012年1月10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办理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
1、标的1中第11068号地块(面积约7361㎡)已于2009年8月31日出租,租赁期至2014年9月18日止,租赁详情可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咨询,在分零变卖时,承租人如有意竞买,请持委托法院认可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办理竞买手续,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承租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2、标的1中房产土地部分在过户、办证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标的1中的办公用品、机器设备及标的2、标的3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有出入,变卖成交价款不予调整。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对标的真伪、品质等不作任何担保,请竞买人自行对标的进行查验,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3、以上标的详细清单请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可到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查看。
4、变卖标的经变卖成交,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公告费后由委托法院将标的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从移交之日起,买受人在标的1中办公用品、2、3拆卸、装运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事故等与委托人、重交所合川直属支所无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以上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42823534 孙老师
重庆联交所合川直属支所地址:合川区规划展览大楼区财政局四楼401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42731615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1、67673497